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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辽教函〔2018〕4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辽政发〔201693号)精神,提高我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我厅组织开展了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动态调整工作。根据第四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和各学科在辽宁省一流学科建设工作汇报会上的答辩审核结果,综合考虑近两年学科建设成效、突破辽西北战略和学科群布局等因素,决定将原立项建设的65个学科动态调整为110个学科,并将省一流学科分为A类和B类两个层次进行建设,现将动态调整结果予以公布。

我厅将继续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等程序,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各项目建设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科建设工作在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相关保障,确保项目建出成效。

 

 

  附件:辽宁省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动态调整后的立项建设学科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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